为保护电子资源及其作者、出版者的知识产权,维护中国科学院声誉,同时也为协助院内文献情报机构加强对网络数据库使用的管理,规范院内用户对网络数据库的使用行为,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严格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遵守数据库使用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集团购买的电子资源。
授权用户出于个人的研究和学习目的,对电子资源进行的以下使用行为视为合理使用:
(1)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
(2)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
(3)打印检索结果;
(4)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
(5)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里;
(6)承担使用单位正常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授权用户,将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的少量检索结果,下载并组织到供本使用单位教学使用的课程参考资料包(course pack)中,置于内部网络中的安全计算机上,供选修特定课程的研究生在该课程进行期间通过内部网络进行阅读。
以下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可能造成有关IP范围被中断甚至终止对网络数据库的访问权和使用权,应被严格禁止:
(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其中一期或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连续下载;
(3)利用Netants等批量下载工具对网络数据库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
(4)将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将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课程教学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6)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7)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8)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单位提供系统的服务;
(9)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
(10)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内容汇编生成二次产品,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
任何违规行为和非合理使用情况一经发现,违规单位须对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违规当事人进行处理。国家科学图书馆有权了解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情节严重者,将停止该当事人的资源使用权,并通报所在研究所予以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自负。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2007年3月
|